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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二辑出版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龙泉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4-11-13

     

    浙江省龙泉市档案局、浙江大学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整理编选的《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二辑(一九一二 - 一九二七)全四十四册,八开布面精装,20149月由中华书局出版。《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收入浙江龙泉地区所藏晚清至民国时期司法档案,2012年获得国家出版基金支持,成为国家出版基金重大项目。值此第二辑出版之际,浙江大学与中华书局联合举办出版座谈会,来自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社科院、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专家学者,畅谈这一晚清民国档案文献整理的重大成果,探讨文书整理与法制史、社会史研究的重要课题。

    龙泉司法档案是继巴县档案、南部县衙档案、台湾淡新档案、宝坻档案、黄岩档案之后,历史时期档案文献的又一次重大发现。这批档案是建国后从龙泉原地方法院完整接收而来的,现保存于浙江省龙泉市档案馆,共计一万七千余卷,八十八万页,时间上自咸丰元年,下至民国三十八年,记录的诉讼案件超过两万个,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档案。

    龙泉司法档案为研究中国司法从传统到近代的演变,包括制度、程序、法理、实践等各方面的过渡和衔接,以及法律与社会变迁之关系,近代浙南地方经济民生、政治军事、宗族组织、婚姻形态、社会问题等各个方面,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相较于其他民国地方司法档案,其完整性、系统性、丰富性是空前的,它对于民国基层社会和司法实践的翔实记录,是中国法制史、社会史、区域史研究的珍贵档案史料,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

    龙泉司法档案卷帙浩繁,且排列无序,难以简单影印出版。浙江大学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将这批档案重新整理,从全部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以历史时间为序,分辑整理影印,名为《龙泉司法档案选编》。遴选案例的基本原则,兼顾案件类型及诉讼过程的典型性、文书保存的完整性和案情的史料价值。每一案例均由案件名称、内容提要、档案索引、图录四部分组成。这种整理出版方式,既非单纯影印,又非全部录文,而是依据龙泉司法档案的实际情况,做有一定深度的选编整理。整理之后,以案件为核心,以时间为脉络,清晰地归聚串联起散布于不同卷宗中的各类文书,有利于研究者阅读和使用。

    第一辑(晚清时期)收录龙泉市档案馆所藏晚清司法档案,上自咸丰元年(一1851),下至宣统三年(1911),其中部分案件诉讼延续至民国初年。为了尽可能完整地展现案件全貌,也收录了这些案件民国初年的档案。共计二十八个案件,涉及九十八个卷宗,六百二十八件文书(不计附件)。第一辑全两册,20128月由中华书局出版。

    第二辑(一九一二 - 一九二七)收录龙泉市档案馆所藏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十六年(1927)地方司法档案,依选编标准逐年遴选民、刑诉讼案件共一百八十例,涉及近六百个卷宗,约一万一千件文书。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一辑、第二辑作为国家出版基金重大项目顺利出版后,不仅为第三、四、五辑的整理出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学界树立了档案文献整理出版的典范范式,并势必带动以龙泉司法档案为核心的制度史、法制史、社会史以及文书文献学的研究走向深入。

   地方档案的发现、整理与出版,为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原始文献。"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获批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龙泉司法档案,正在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乃至世界记忆名录。龙泉司法档案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必将得到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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