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档案局联合对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开展领导干部档案离任审计工作。
《丽水市领导干部档案离任审计办法(试行)》重点在于理清单位主要领导档案工作中的责任,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同时对单位机关档案室业务工作进行一个综合评价。丽水市档案局在档案离任审计工作中,坚持制度先行、程序规范、证据充分、责任明确的原则,由被审计对象事先撰写《档案工作述职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材料真实性书面保证,市档案局组织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对《丽水市领导干部档案离任审计办法(试行)》进行逐项核查,制作《领导干部档案离任审计工作底稿》,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后交被审计单位签名盖章确认。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审计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被审计对象责任界定情况,提出《领导干部档案离任审计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市档案局召开班子会议确定离任审计意见,并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之后下发。
经审计,三个单位分别存在档案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档案收集整理不齐全,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有的单位还存在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存在部分隐患,单位主要领导没有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等问题,有一个单位存在主要领导参加全国性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材料没有交档案室归档的问题。市档案局将《领导干部档案离任审计意见》下发给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同时,市档案局还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了后续整改联系函,指定专人负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目前上述三家单位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