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7765826或7262046)
接待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市行政中心西副楼)
查阅方式:
在利用者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利用者需求,提供以下利用方式。
1、现场查阅咨询:当场提供利用或给予答复
2、来电查阅咨询:从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电话:7765826或7262046
3、来函查阅咨询:从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地址:龙泉市档案馆,邮政编码:323700
查阅流程:
1、利用者出示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档案资料查阅利用登记表》
3、利用未开放档案需办理审批手续
4、利用者查阅利用档案资料
5、查档完毕,填写利用效果反馈意见
6、必要时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查阅手续:
利用开放档案、现行文件
凡我国大陆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或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经本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利用开放档案资料。
利用未开放档案
1、利用未开放档案、资料的,利用者须同时持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经本馆审核同意方可查阅利用。必要时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2、查阅单位或个人代保管、寄存的档案,需经其单位领导或本人(继承人)同意。
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原则,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由龙泉市档案馆负责解释。